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应对四川省丰枯、峰谷电价调整带来的变化,及时研究和制定对策,确保公司经济生产。
前不久,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出《关于调整四川省丰枯、峰谷电价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》,对四川火电企业丰水期、枯水期的电价作出了较大调整。这一调整,对火电企业的生产经营特别是经济效益将造成巨大影响,引起了川南发电公司总经理李胜章的高度重视,在虎年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的生产早会上立即进行部署,要求公司生产、营销、管理部门结合电价调整,以确保枯水期多发电为重点,检讨公司原有的管理制度、经营思路,重新研究公司生产计划,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,保障枯水期多发电,减少不合格电量,确保经济生产多创效益。按照此原则,有关部门迅速行动,在一周的工作日内,对《工资与电量挂钩考核办法》、《营销管理标准》、《设备缺陷管理标准》、《设备主人管理标准》、《并网辅助服务管理办法》等制度、办法进行了修改,形成了第一轮修改稿;3月1日,修改后的《电量管理考核办法》已正式印发执行。同时,对原来拟订的月度发电量计划、储煤计划等生产经营安排也做了相应调整,从人员管理、收入分配、设备技术保障、物资储备等各方面千方百计保障枯水期高电价时多发电、多创效。至3月1日,川南发电公司今年已发电11.52亿千瓦时,为完成今年一季度枯水期生产经营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(姜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