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子公司党委、直属机关党委:
现将省国资委《转发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〉的通知》(川国资党委【2016】108号)转发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,并于2016年12月10日前将开展专项检查、整改情况报告以及《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专项检查统计表》(见附件)报送集团公司党群部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中共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转发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》的通知
中共委员会
2016年6月27日